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也不,的人,事情,理由,幸福
提問: 為什么明明相愛,卻不能在一起? 問題補充: 多好的一個女孩子啊,為什么到現在為止我只是選擇的是放棄啊 難道是我真的不愛她了嗎?但是再次看到她的時候,才知道什么叫愛還存在...但是,她已經不再會屬于我了,她已經是別人的了,而我,連對她說對不起的勇氣都沒有...真的能象朋友那么相處嗎?真的有點做不到,當初那么堅決的說出分手,告訴她沒有任何理由,我現在才知道,那天她一定好難受,連分手的理由也不給一個就那么堅決的分手了...我終于知道為什么叫愛她,所以離開她了..........
塵世間最遙遠的距離不是我站在你面前卻不知道我愛你,而是,明明知道彼此相愛,卻不能在一起.
對不起, 我們并不想分手
可是 必須這樣做
因為家里不同意
医师解答: 愛一個人沒有理由,又怎能說出分手的理由呢!
家里不同意不可能是唯一的因素!沒有人愿提起過去的傷口!
不必在去想分手的理由,也不必在去考慮自己還愛她……
做出的事情,不要總去后悔,這只能浪費時間,難到就沒想過她幸福是你最大的幸福,前題是你真心愛她……
想愛的人不能在一起是一件很正常的事情了,有多少情人在失去后才懂得什么是愛,才知道曾經真正愛過?!
必竟曾經擁有過,有個美好的回意也不錯!不要總生活在過去,要面對未來!
好好為以后的時間生活!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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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shenzhi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0) 人氣()